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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部分纺织品、
出处 《纺织服装周刊》 2008年第28期6-6,共1页 Textile & Apparel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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