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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和公法视野下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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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采矿权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与采矿权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私法与公法的两个视野观察,也许能更明确地划清它们的界限。
作者 流畅
出处 《西部资源》 2008年第3期45-46,共2页 Western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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