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瑞典的受贿标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受贿是有标准的,比如有人受贿,100元还是100万元,结果肯定不一样。但在瑞典国家酒类专卖局(简称酒局)的规定里,却没有这样的划分,在他们看来,所谓标准是法院量刑的依据,而不是有没有受贿的定义。受贿就是受贿,不该拿的钱一分钱也不应拿,拿了就是受贿,这也就是所谓的对受贿"零容忍"的立场。当然,如此严格的规定,不一定能百分之百地杜绝受贿,但却可以大大地减少受贿。
作者 张瑜
出处 《青年博览》 2007年第10期8-8,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