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的有关规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问: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计发办法有哪些规定?答:从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暂按以下办法计发离退休费: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作者 闻健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上半月)》 2007年第1期18-18,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