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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枪案”采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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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6月20日,福州"2·20"特大持枪抢劫、拒捕假案在案发6年后尘埃落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以犯故意杀人罪、犯抢劫罪、犯偷税罪、犯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承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两名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判决如下:郑军(原福州市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中队长)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雄(原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先报道此案的媒体之一——《南方周末》记者曹勇曾对此案进行了长达12天的翔实调查,写出了6000多字的调查报道,引起了极为强烈的反响。两年后,谈及此案,曹勇记者依然记忆犹新。在本期中,他将与读者共同回顾福州"2·20"枪案背后鲜为人知的经历。
作者 曹勇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7年第15期9-11,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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