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正规就业最初就是指在"非正规部门"的就业。其部门特性就决定了非正规就业的性质是低收入、无保障、松散、隐蔽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就业现象已突破了"非正规部门"这一特定范围,扩展到了那些传统的正规部门(即具有稳定的劳动契约关系、全日工作制、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保护,通常又是规模较大的经济组织)。在国际劳工组织2002年的报告中进一步指出,非正规就业是指所有的非正规职业,而不管他是否存在于正规企业或者是非正规企业,或者是家庭式的,或者是多功能的微型经济组织。它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存在,在发达国家中也存在。
出处
《经济视角》
2007年第11期63-65,共3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