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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纠纷让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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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读者来信:2006年1月,我向好友李某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事后我还清了借款,但未收回借条。2006年12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我偿还借款8万元。庭审中,我反复强调自己已经还款,但未能提供还款证据,一审法院判决我偿还欠款。我不服判决遂上诉,
作者 王少辉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7年第21期64-64,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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