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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诚意金”可否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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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读者来信:我和开发商2006年10月签订了一个购房意向书,此时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意向书约定我必须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了1万元的诚意金。如果我不签订合同,那么开发商就不退还该款。
作者 刘传甫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7年第19期64-64,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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