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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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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题2006年10月3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期间有长达8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一方面,有关方面要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的起草、示范章程的修订、财务会计办法的制定等;另一方面,包括工商部门在内各级政府、农村干部和农民也有较充裕的时间来学习、理解、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年初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有关“创新服务‘三农’工作机制,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精神,本刊编辑部今年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贯彻作为宣传报道重点之一,为读者解读法律,调研基层,组织研讨,敬请关注,欢迎来稿。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7年第2期46-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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