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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体会之八 积极稳妥地做好原有合作组织的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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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同《公司法》实施后要对老公司和法人企业进行规范登记一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今年7月1日实施后,除依法登记新设立的合作社外,也要对农村中原有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全国约15万家)进行规范。为此,我们对安徽省天长市的相关情况作了专题调研,并结合滁州市各地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7年第8期72-7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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