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行政决策领域建立听证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法理基础在于宪法上的人民主权原则、程序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与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以及行政法上的行政合理性原则。但是,目前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中仍存在适用范围过窄、听证主持人不中立、听证代表欠缺代表性、信息公开不充分、听证结果缺乏约束力等问题。对此,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逐一进行完善。
出处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2007年第2期40-43,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Xiame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