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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选举:既要有序又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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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论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时,提出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作为公民政治参与最重要方式的民主选举也必须依据这一原则有序地开展与进行。要做到有序参与,就必须依法而行。依法是有序的前提与条件,有序是依法的表现与结果,两者相互依赖,不可分割。如果违反与超越法律的规定,则必然导致选举的无序与混乱,从而影响公民充分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
作者 胡勇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4年第2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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