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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亮出“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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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在滕州市柴胡店镇前闫村,市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刘延平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强力监督,我们不可能要回被执法部门扣押三年之久的3万元款项,这都是市人大常委会《督查工作办法》实施的结果。过去,滕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
作者 申长军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4年第7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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