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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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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近几年,我省焦化行业的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但过度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仍很严峻。一些市、县人民政府及部门越权审批项目,一些投资主体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炼焦设施,造成焦炭生产总规模急剧扩张;相当一部分焦炭生产企业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和化产品回收装置,造成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和资源极大浪费。这不仅导致难以充分发挥我省的焦煤资源优势,而且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落实国务院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和"在全国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深入推进我省传统产业新型化。
机构地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西政报》 2004年第13期19-2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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