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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李宏达等三人任免职务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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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太原煤炭设计研究院: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2003年6月10日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宏达为太原煤炭设计研究院院长; 耿建平为太原煤炭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兼); 李树庭为太原煤炭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决定免去: 李宏达的太原煤炭研究院总工程师职务。
机构地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西政报》 2004年第1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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