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十师一八七团位于北屯镇东南18公里处,全团耕地面积12.6万亩,总人口7059人,北邻国道216线,省道海青公路穿场而过,交通便利,给发展职工庭院经济提供了良好的条件。2003年团庭院经济总产值1996.56万元,比2000年增长2.7倍,庭院人均收入1223.12元,比2000年增长767.6元,庭院户均纯收入4047.56元,比2000年增长2514.32元。 一、党委重视,为职工庭院经济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1.团场成立以政委为组长,工会主席、主管农业的副团长为副组长的职工庭院经济领导小组,建立党政工齐抓共管、工会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由行政、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庭院经济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