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进行修改,并明确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工作。2000年7月以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力量。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31-36,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