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200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3个小组,赴湖北、福建、四川、甘肃、辽宁、河北6个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128-133,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