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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股份制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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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生产力、信用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股份制产生的前提条件;股份制具有集资和分险、培养经理人才、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功能,但也具有产生食利者阶层、助长投机欺诈活动等消极作用;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股份制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是向联合生产方式的过渡。所以,股份制本质上是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而不是所有制形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可以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作者 陈荣佳
出处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2003年第6期16-20,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Xiamen Municipal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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