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国务院同意,公安部、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公发[2004]4号文件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实施消防工作责任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增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若干意见》是在总结近年来消防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的实际而制定的,它系统、全面地明确了社会各单位、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区县。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15期13-15,共3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