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耕地,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资源保障近年来,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在坚持耕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积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在认真规划、科学预测的基础上,调整划定基本农田。目前全省已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0.91万公顷,保护率达到了81.35%。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积极补充耕地面积。2003年,全省通过开发未利用地、复垦废弃地、迁村腾地等方式,开垦整理新增耕地8.65万亩。严把用地审批关,从源头上防止耕地流失。2003年,全省实际农用地转用面积9.99万亩。
出处
《世纪行》
2004年第6期16-16,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