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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从严管理选派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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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濉溪县结合当前选派工作实际,在选派干部管理上实行“五个必须”、“五个不准”,有效地促进了选派工作的开展。“五个必须”:一是村召开“两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时必须到场;二是村里有大事、难事、急事、群体性事件必须到场;
作者 濉溪组
出处 《江淮》 2004年第11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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