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德治国体现了德治思想发展中的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德是法的灵魂,德治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成功的德治,就不会有成功的法治;法治是德治的保障,没有健全的法治,也不会有成功的德治。要贯彻以德治国的方略,应该从"三个代表"的要求出发,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建设,实现德治与法制的同步发展。
出处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50-53,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