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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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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待报经省人大批准后,该条例即可生效施行。该条例规定,武汉市将禁止销售在蔬菜中使用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久效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铁灭克)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其他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品种,由市农业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公布的农药毒性标准确定并公布。条例还规定,
出处 《农产品市场》 2003年第17期51-51,共1页 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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