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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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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银行业是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作为信用中介、支付中介和不断创造信用工具的机构,它既是最大的债权人又是最大的债务人,如果某家银行由于经营不善,产生风险,就会造成银行间运转和支付链节上的中断。为了防止“城门失火,殃及鱼池”的连锁反应影响整个金融体系,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混乱局面。因此,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
作者 王哲 徐亮
机构地区 西南财经大学
出处 《河北金融》 2003年第4期12-13,共2页 He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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