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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如何强化基层央行各项职能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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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能人民银行是依法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在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前,人民银行的三大职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和提供金融服务。监管职能分离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成为人民银行新的三大职能。人民银行由过去通过机构设立审批、业务审批、任职资格审查和监管指导等直接调控方式。
出处 《河北金融》 2003年第11期14-15,共2页 He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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