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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帮出了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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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泰安市一农电工在为朋友帮忙中受伤,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属工伤。事情经过:杨某是某供电公司一电工班的农电工,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01年2月21日是杨某的休息日,下午,他接到朋友刘某的电话,要他帮忙紧电线。原来,刘某等人在公路边伐树时,将四条跨公路低压电线砸下垂(离路面约2.5-3米左右),影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被砸电线是某村民接用的一个体加油站的低压线,线路产权属个人所有。杨某迅速赶到约20里之外的出事地点。他未向电工班领导汇报,
作者 吴连秀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3年第10期30-31,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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