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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劳动法》 真正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第20条强制性与指导性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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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它是一种特殊的主要用于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一方利益的劳动合同,尤其对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劳动者(简称"老职工")有益。《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该条款表意不够精确,甚至存在一定的矛盾,又缺乏相应的行政或司法解释,以至于在实践中存在不少的争议。
作者 施健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03年第4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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