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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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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赣州市绿委办紧紧围绕市场经济新形势,就如何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问题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高标准义务植树基地里的树木长势喜人;“四旁”生态环境明显改观。2002年,赣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 一、领导重视,明确执法主体。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市绿委是义务植树工作的唯一执法主体。
出处 《国土绿化》 2003年第3期15-15,共1页 Land Gre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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