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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别人”辨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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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家”和“别人”是一对意义和用法相近的常用代词,并且它们多见于对话之中,当泛指“说话人和听话人以外的人”,且与“自己”相对时,“人家”大致相当于“别人”,两词可以互换。例如: (1)我不管人家怎么说,我只管做我自己想做的事。(巴金《春》) 上例的“人家”是可以用“别人”替换的。但是“人家”和“别人”还是有不同之处: 首先,当指代“其他的人、另外的人”,且不是强调与“自己”相对时,只能用“别人”而不能换成“人家”。例如:
作者 陈春艳
出处 《中学语文(大语文论坛)(下旬)》 2003年第12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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