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执纪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有时会遇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处分条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的错误如何适用条规的问题。对此,是否适用比照的规定进行处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近,中央纪委对于杜某两次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住房的违纪问题,在《处分条例》缺乏相应处理条款的情况下,直接适用国家有关房改政策方面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现将该案刊登如下,供学习参考。
出处
《中国监察》
2003年第17期46-46,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