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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共吸收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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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对申请入党对象的条件明确规定为:“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关于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入党”这项规定,既是党的历史经验总结,又是从当前实际出发。这里主要对党的历史上的有关规定和实践作一简要考察。
作者 赵有福
出处 《北京党史》 2003年第3期8-1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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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8

  • 1《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54、255页.
  • 2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R].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第585页.
  • 4《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 5《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382—407页.
  • 6郭书田,刘彬著.《失衡的中国》.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9~75页.
  • 7中国社会调查所编.《中国国情报告》(修订版),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85页.
  • 8李强.《21世纪的中国社会结构》,《在21世纪的地平线上》,东方出版社(北京),2001年,第118~119页.

共引文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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