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应该尊重雷锋照片的版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据《北京娱乐信报》2003年6月19日报道,辽宁省版权局18日在鞍山为著名摄影家、雷锋生前战友张峻拍摄并珍藏的200余幅雷锋照片进行了版权登记,并授予他“依法维权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今年72岁的张峻1946年参加呻国人民解放军。1961年,在沈阳军区工程兵任职的张峻首次在《解放军画报》上发表了宣传雷锋同志模范事迹的专题图片。到1962年8月雷锋牺牲,在不到两年的时间,他拍摄了将近200幅雷锋同志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照片。张峻老人说:“雷锋照片得到版权登记。
作者 陈大超
出处 《当代劳模》 2003年第8期26-2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