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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煽火”得让人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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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媒体上刊载的商业广告如果不顾社会道德准则,只一味片面地追求吹嘘所宣传产品的“神奇”效果,起码是一种对社会不够负责任的态度。若只无来由地“煽火”,那只会陡增人们的反感,对媒体和商品都只会导致形象眨低、信誉受损。笔者谨此就这类广告现象试举几例:其一,某报载一家大超市搞促销登广告:在限定的时间内顾客在鱼池中捞到的鱼每条一元钱。
作者 王会中
出处 《当代劳模》 2003年第7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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