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进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其列。然而机构改革中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定性却成为一个难点。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管理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直属城市人民政府,所管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资金,带有福利性质,那么管理中心应为行政单位;依中心真正的经费来源,中心的资金管理委托代理人性质及可以产生净增值效益来看,中心应为经营部门。上述观点各执一词,都有道理,使机构定性工作出现两难选择。机构定性工作不仅是规范管理的要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言也是一种制度安排,定性结果,将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03年第9期46-47,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