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2月12日,经过鄂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一起因公检法机关有关人员执法不严,监管失控,导致罪犯长达8年之久未予收监的违法保外就医案终于得到了纠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个案监督,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市委书记马荣华的批示,充分肯定了人大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监督效果,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该案整个监督过程的回忆和思考。远焦定格镜头主任会议室。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椭圆形的会议桌旁,几只手高高举起。这是2002年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一个场面。在专题听取了法制委员会关于罪犯江某保外就医长期未被收监并重新作案的情况汇报后,主任会议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认为该案非常典型,牵涉到整个司法机关,群众反映强烈,重点督办好此案,对于营造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