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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偷钱供哥读大学”到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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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 年前,未满18 周岁的他为供哥哥上大学,偷了别人的4 万元现金,被法院判处缓刑。3 年后,在热心法官的帮助下,他一边学习一边改造。通过不懈的努力,日前,他终于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3年第18期41-43,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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