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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党章的两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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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六大党章对原党章进行了多达65处的修改。其中有两处修改容易使人产生疑惑,因而有必要进一步加深理解,澄清认识。 关于党的性质的修改:“两个先锋队”的提出 党的性质是一个政党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是“建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必须解决的首要的根本问题。在十五大党章中,关于党的性质的表述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十六大党章将党的性质进一步表述为“
作者 高静
出处 《党史天地》 2003年第11期47-4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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