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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认真监督 政府诚心整改 南漳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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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随着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深入,加强监督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的严格实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已成为时代的迫切需要和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依法监督,大胆监督,努力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开创了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 王敬东
出处 《楚天主人》 2003年第12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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