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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最高罚款一万——解读《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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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12月1日,16项事关百姓生活、企业行为以及市场规范的法律法规开始正式实行。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将对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巨大的影响,并将对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起到进一步的推动作用。这16项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有关规定》等。
作者 王健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3年第1期53-53,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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