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公布的最新抽查结果显示,染发剂商品八成合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选择了深圳、长沙、合肥、南京等4个大中城市,对26家销售企业经销的34种染发剂商品进行了抽样检测。主要检查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3-1995《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所规定的商品外包装标签要求,以及产品明示标准所采用的卫生、理化指标,如PH值、氧化剂含量、耐热、耐寒、对苯二胺含量等项目。
出处
《福建质量管理》
2003年第2期59-59,共1页
FuJian Quali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