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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引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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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升学考试仍是一种不能取代的选拔手段,而考试的分数又具有“定终身”的功能时,作为试卷评分根据的“标准答案”,则是举足轻重乃至生杀予夺的“法律准绳”了。
作者 施燕燕
出处 《初中生优秀作文》 2003年第1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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