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今年7月至9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交通部、高法、高检等单位的汇报。然后分成5个小组,赴黑龙江、陕西、河南、江苏、四川省检查建筑法实施情况。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630-635,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