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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中的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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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日前已由国土资源部正式颁布实施,全国各县正在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既不同于全国性的土地开发整理的宏观规划,又与基层的乡镇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有所不同。在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了撤乡并镇、新土地分类实施等新情况,发生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与布局不能完全衔接等问题,如何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现行的土地分类、管理权属范围相一致。
出处 《华北国土资源》 2003年第6期37-40,共4页 Huabei Land and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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