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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法中确立情势变更原则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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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 :有情势变更的事实 ,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 ,合同关系消灭之前。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履行原合同将显失公平 ,我国合同法有必要引入情势变更原则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注意三方面问题。
作者 李中杰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5期35-36,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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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法学教材编辑部《民法原理》资料组外国民法资料选编[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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