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审前准备程序而言 ,世界各国的规定差异较大 ,但从英美、大陆两大法系发达国家的现状看 ,民事诉讼活动已从原来偏重开庭审理而转为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并重。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审前准备程序 ,所以 ,对审前准备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 ,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构建我国的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 ,应成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71-72,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