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改革时期,内部审计在本部门、本单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制约作用、防护作用、鉴证作用和参谋作用,这些作用都是互相渗透,相互补充的。在这里,我们应特别重视它的“防范”功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优势,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一起共同把公司治理好。 1、制约作用。内部审计人员按照我国的法律及财经法规,以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监督检查,促使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在合法、效益的轨道上运行,对各种违法、违归现象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出处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03年第5期107-107,共1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Shengli Oilf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