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发挥法院监督职能作用 ,首先应强化法律监督意识 ,坚持民主集中制 ,把搞好法律监督提升到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 ,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其次要确定法律监督的重点问题。在政治、经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法制建设等各个领域发挥作用。更要健全法律监督体制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解决好法律监督权力配置、机构设置问题 ,完善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手段 ,重点解决立法问题 ,使人大的这一职权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112-114,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