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刑均衡原则在大陆刑法与澳门刑法中以不同方式被贯彻着 ,澳门刑法更多地吸收了刑事政策的最新成果 ,特殊预防理论较为发达 ,从对刑罚个别化、责任主义的吸纳 ,以及罪刑阶梯的严密程度等很多方面来看 ,都较大陆刑法要先进一步 ,但对于邢种互易以及轻刑化程度等很多问题还需要再思考。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118-119,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