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和《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及上级法院制定的管理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安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本辖区内各级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一并下发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2年第2期47-50,共4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